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对3个天宁区辖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6日(7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19-******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人:常州市天宁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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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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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医院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天环审〔2024〕28号.pdf |
2 | ******有限公司咔瓦斯果蔬风味饮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天环审〔2024〕29号.pdf |
3 | ******有限公司东青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天环审〔2024〕30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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