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有限公司
提高海绵生产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
天宁区郑陆镇梧岗村河丰路30号
******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厂房1500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数台(套),形成提高海绵生产水平的技术改造能力。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本项目网化废气、烘干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水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4#排放;浸渍废气经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3.噪声:本项目经合理规划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可使项目各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原料废桶、含油抹布、手套、废气处理措施水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公示期限
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常州市天宁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此件公开发布。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有限公司
提高海绵生产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
天宁区郑陆镇梧岗村河丰路30号
******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厂房1500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数台(套),形成提高海绵生产水平的技术改造能力。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本项目网化废气、烘干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水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4#排放;浸渍废气经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3.噪声:本项目经合理规划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可使项目各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原料废桶、含油抹布、手套、废气处理措施水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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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常州市天宁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