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体育路东侧、红旗路北侧(老体育馆东侧)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发鸿社区,调查地块东侧为江苏长江药业有限公 司,西侧为体育路(改造施工中),南侧为红旗路,北侧为荣润·金茂府(住宅)。 总占地面积 11899m2(17.8485 亩)。 根据规划用途,对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本地块属于 0701 ******居住用地。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 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执行第一类用地标准。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盐城市相关文件(盐土治 办〔2020〕6 号、盐土治办〔2023〕2 号)等文件的要求,对于用途变更为住宅、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及分析结果 ******水利局、 原住建局)。现场踏勘时,该调查地块植被良好,土壤无异味。地块内快筛结果 合格,现场无污染痕迹。 地块内现状为空地、施工部临时宿舍和闲置建筑,根据人员访谈得知,地块 内北侧和西侧蓝色顶棚建筑为地块外北侧荣润·金茂府(住宅)的施工部临时宿 ******水利局、原住建局),二次踏勘 时办公楼均已拆除。地块内无沟渠,土壤快速检测结果无异常。现场植被良好, 无污染痕迹。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快速检测未发现异常。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 行快速检测未发现异常。地块内不存在化工、焦化、电镀等重污染行业的企业, 历史上未发生过污染物泄露和排放情况,也不存在因环境污染导致的投诉事件。 因此调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 调查地块周边 500m 范围内东侧紧邻地块处有一家企业(江苏长江药业有限 公司),于 2002 年 6 月 20 日成立,从事大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 剂、精神药品的制造与销售,生产工艺仅为混合分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使 用与排放,不属于化工、焦化、电镀等重污染行业的企业,历史上未发生过污染物泄露和排放情况,也不存在因环境污染导致的投诉事件。所以判断其生产过程 中的潜在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及地下水迁移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影响程度较低。 因此调查地块周边无潜在污染源。 2、第一阶段调查工作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现场踏勘、历史资料收集、?员访谈和现场土壤快筛结果进行 分析,该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 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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