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昌都市卡若区俄洛镇巴龙桥至沙贡乡约宗村公路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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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9日
附件:
验收意见--昌都市卡若区俄洛镇巴龙桥至沙贡乡约宗村公路工程.pdf
昌都市卡若区俄洛镇巴龙桥至沙贡乡约宗村公路工程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