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下属资产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集团公司下属资产零星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4年11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于常州市延政中大道16号世贸中心大厦A801开标室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J-CG-******
2、项目名称:******集团公司下属资产零星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70万元/年
5******集团下属资产零星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供应商:
(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②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④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⑤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项目负责人:
(1)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即注册单位)为注册建造师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近三个月缴纳凭证(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延政中大道16号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
3、获取方式:现场领购,提供以下资料至常州市延政中大道16号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办理:
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叁佰元整(现金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常州市延政中大道16号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现场勘查及标前答疑
(1)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标前答疑: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4年11月15日17:00(北京时间******有限公司。如口头可解释的问题亦可电话咨询采购人。未提出疑问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将不接受其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异议。如有变更,答疑更正公告将会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2.磋商保证金:
(1)投标(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2)投标(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投标(磋商)保证金递交的要求如下:
******有限公司
******银行中吴支行
账号:1132 6000 0000 6678
******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
(4)投标(磋商)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磋商)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磋商)保证金。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供应商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获取,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天宁科技促进中心9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延政中大道16号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
联系方式: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9-******
电子邮箱:******@qq.com
手机:******
注:上述个人信息、机构账户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同意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