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440781-2023-02041
二、合同名称
台山市四九镇玄潭村、松头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
440781-2023-02041
四、项目名称
台山市四九镇玄潭村、松头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人民政府
地址:台山市四九镇四九圩永兴街128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台山市四九镇玄潭村、松头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 1(项) | 2,928,074.60 | 2,928,074.60 |
合同金额: 2,928,074.60元,大写金额(¥):贰佰玖拾贰万捌仟零柒拾肆元陆角
七、验收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谭伟群、罗东芝、伍灼武、罗泽锋、伍伟业、林锡宏、梁树航、伍英培
九、验收意见
经现场检查和审阅有关资料,验收工作组认为该工程已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全部完成了工程建设内容,能按设计标准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工程质量满足施工合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各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施工中未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工程项目投资使用合理,工程档案资料基本齐全,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工作小组一致同意本工程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人民政府
2025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