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薛欧路、汉惠路、千秋路、红光东路、周昌东路市政道路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薛欧路、汉惠路、千秋路、红光东路、周昌东路市政道路 已由沛县行政审批局以沛经审发(2024)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沛县薛欧路、汉惠路、千秋路、红光东路、周昌东路市政道路 EPC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沛县新城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薛欧路、汉惠路、千秋路、红光东路、周昌东路。其中,一段薛欧路西起汉昭路,东至东环路,道路全长291米,宽14米;一段薛欧路西起汉城北路,东至永兴路,道路全长184米,宽18米;汉惠路南起张良路,北至薛欧路,道路全长276米,宽26米;千秋路西起正阳路,东至红光路,道路全长695米,宽18米;红光东路南起沛公路,北至千秋路,道路全长345米,道路红线宽18米;周昌东路西起红光路,东至东环路,道路全长472米,宽26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及交通、雨水、给水、电力、路灯、桥梁等。
2.1.3合同估算价:7081万元;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1日,竣工日期: 2025年10月27日。
2.1.5 其他: 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1、项目内所有的设计、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决算、维护保修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市政行业(道路、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如组成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如组成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资格审查还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企业投标的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高级职称除外)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8000/tpbidder)”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7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工程总承包报价:89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工程业绩:2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89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7分) | 开标时在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90%。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4 | 工程业绩(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对单位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足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足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
注:1、工程总承包业绩标准:2021年12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2、施工总承包业绩标准:2021年12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3、设计业绩标准:2021年12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设计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index.html)上发布。
9. 其它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需费用,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作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