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481-DCHR-C2025-0007
二、项目名称:天目湖镇河道、圩堤、灌溉泵站、田间工程等委托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3X | 春江镇东海路长宏公寓1-402 | 89.65(均分制) | 668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天目湖镇河道、圩堤、灌溉泵站、田间工程等委托管理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 1.河道管护要求 (1)所有河道、河面无漂浮物、岸坡、驳岸压顶及以下部位无垃圾等杂物。 (2)界桩、管护牌、沿河堤防、岸线占用、管道排污和涉河建设等实行动态情况报告制度。 2.圩堤管护要求 (1)负责圩堤两岸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养护,及时清除两岸(坡)白色垃圾。 (2)宣传圩堤管理的法律法规,制止向河岸(坡)两旁倾倒垃圾。 (3)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定期向采购人汇报管护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4)全年保持圩堤整洁(原生态),环境良好,要求保持每周护坡清杂,整洁一次。 (5)圩堤两侧堤岸无白色垃圾,无障碍物,不乱堆杂物,无建筑生活垃圾。 (6)严禁乱垦乱种,违法占用,原生态修复养护。 (7)按要求做好月报、季报、年报台账资料并及时上报采购人。 3.灌溉泵站管护要求 (1)保证所有机电设备完好无损,正常运行。 (2)巡查渠系等配套建筑物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告知采购人修复。 (3)管理房及室内外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及时清除周边垃圾、杂草、杂树等。 (4)做好保洁、维修、运行记录等。 4.田间工程管护要求 (1)所管护的排灌沟渠以及配套设施都要有专人管护,建立管理台账。及时收集汇总长效管护的有关法规政策、宣传资料、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合同协议、经费使用、检查考核等资料,并装订成册。 (2)所管工程均须在醒目处设立统一规格的公示牌,公示管护责任人、管护标准以及监督电话,以利社会监督。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倩、张琴兴、赵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精神,中标服务费按照苏招协〔2022〕002 号收取,共计壹万贰仟伍佰贰拾元(小写:¥125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天目湖镇协和路8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溧阳市天目湖镇工业园区溪缘路1-8号3幢3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