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G******
******有限公司企业数据中台(一期) 建设项目01标段项目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标内容:
******有限公司企业数据中台(一期) 建设项目01标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集团合同管理、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等业务工作现状,设计各领域监督算法模型,编制具体监督方案;
(2)与合同管理系统、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物资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统一门户、主数据系统、企业微信等系统实现数据集成、消息集成(含对业务系统接口开发改造);
(3)建设监督信息化系统,对合同管理、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等重要业务领域进行信息化监督,通过“监督规则配置、预警流程配置、监督异常预警、监督异常处置、异常处置反馈、抽查核验、办结归档”的科学实施步骤,进行预警线索跟踪处置闭环。
2.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196.42万元,超过此最高限价做无效投标处理。
3.项目工期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原则上45天内完需求调研与方案设计,135天内完成系统的开发与测试,180天内完成系统的上线试运行,365天内完成整体项目验收。具体实施工期以招标人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质保期为项目验收通过后第二日起往后2年。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如有)在“信用中国”(******) 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执行;
3.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监督系统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监督系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中不能反映出相关项目负责人信息,需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投标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人式进行,e交易电子招投标规则详见:《e交易新版招标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人经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投标人的CA认证加密确保为投标人制作,其投标文件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及操作步骤按E交易平台提示进行。
3.评审在E交易平台进行。
4.电子招投标注册、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投标人详细咨询400-828-0799。 E交易网站网址:******。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投标人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网站会员并领取CA,详见注册指南。
2.投标人按系统提示交纳相关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
******有限公司
4.平台服务费:按系统提示信息操作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开具。
******银行: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详见E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有限公司提出。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6月18日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投标人必须通过E交易会员注册账(卡)号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并到账(以E交易平台系统到账为准),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七、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14: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按系统提示信息操作(自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后30分钟)
开、评标过程:投标人自行准备终端远程参与项目投标(详见第二章2.6)
注:(1)本项目采用线上开、评标,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须通过CA或者账户、密码登录,并通过CA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妥善保管CA和账户、密码;因CA或者账户、密码遗失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2)招标代理机构澄清联系电话:0519-******。
九、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十、中标人中标后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作为备份材料;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9楼
邮政编码:213022
业务电话:0519-8****** 联系人:牛先生
技术支持电话:400-828-0799
******管理中心电话:0519-8******
邮箱:******
******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