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湾第一城西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银河湾第一城西区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B-SG-******
项目名称:银河湾第一城西区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银河湾第一城西区物业总建筑面积约251260平方米;其中住宅约231189平方米,公建配套用房4642.65平方米,物业用房1500平方米,公共活动室800平方米。停车位:1797个,其中产权车位1647个,人防车位:150个;总户数:2307户(含商铺)。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采用商品小区的管理模式,将物业服务整体外包(包干制),包括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运行管理,共用绿化、花卉、树木、建筑小品、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收集、清运、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公共秩序维持、日常管理与服务、应急管理和费用收缴,配合相关考评工作,建立相关台账记录。
(三)服务标准
小区服务质量标准参照《常州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标准,并最终以《银河湾第一城西区物业服务考核办法》为准,优化融合文明城市创建考核要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细则要求、住宅小区公用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和养护标准,形成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四)服务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五年,合同第一年一年一签,其中:中标后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招标人考核,考核不合格,直接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服务合同续期根据《银河湾第一城西区物业服务考核办法》来确定续签工作。
(五)收费
(1)中标人需开展小区物业费收取、停车费、停车位管理费、电梯费的代收工作、沿街商铺电费的代收代付工作等,以及另行约定的代收费工作。所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要求,严格按照常州市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2)中标人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六)费用收取标准
1.银河湾第一城西区普通住宅物业费按固定价格0.78元/平方*月进行收取,商业用房按固定价格1.56元/平方*月进行收取,办公(商住)楼按固定价格1.50元/平方*月进行收取。
2.电梯运行费用按其实际发生的运行成本由本单元业主均摊交纳,由中标人代收代管,电梯运行费用的支出应经由中标人制定预算并由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执行。电梯运行维护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按0.4 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交纳,每单元建立独立账册,业主缴纳的电梯运行费用所有权归所在单元业主共有。
3.物业服务费用和电梯运行费用按年支付。
(1)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中标人。
(2)业主或使用人在每年的1月31日前履行本年度的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维护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交纳义务。
3.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按政府规定标准执行;汽车停放收费标准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按以下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支付,由中标人代收:
(1)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50元/个·月。
(2)停车场(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
1)道路汽车位:180 元/个*月;
2)人防汽车库:150 元/个*月;
(3)其他车位: / 元/个*月。
(4)小区内临时停车,按照2小时内免费,超过120分钟并在12小时以内按照5元/次收费,超过12小时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循环收费。
4.上述收费标准如涉及调整,由双方协商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按规定执行。
5.其他另行收费按双方协商或对外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其他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综合办
方式:现场报名,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资料(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5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查及标前答疑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标前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5年4月24日11:00(北京时间)******有限公司。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5
******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5年5月6日
******银行电汇或转账(备注项目编号)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说明
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银河湾第一城西区33幢乙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吕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
联系方式:0519-******(8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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