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新北区LED改造庭院灯(E灯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19 | ******街道邹村飞龙北路17号 | ******元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庭院灯(E型) 品牌(如有):康瑞 规格型号:庭院灯(E型)灯具及整灯 数量:庭院灯(E型)灯具1393套;庭院灯(E型)整灯727套 单价:庭院灯(E型)灯具415元/套;庭院灯(E型)整灯950元/套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晓东、吴小霞、杨俊、孙海燕、陈必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项目中标金额0.8%计算中标服务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本项目中标服务费:101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6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903室
联系人:王晨怡
联系电话: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晨怡
电话:05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